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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中国残联决定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年)》
2016-11-07 13:40           来源: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为了进一步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国残联决定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年)》
  《计划》明确实施的重点对象是青壮年残疾人,明确提出到2020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残疾人都有机会接受至少一次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的残疾人都有机会得到一次以上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残疾人都有机会接受创业培训。
  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的主要内容是:
  1、就业技能培训
  对残疾人中新成长劳动力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
  以就业为导向,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培训机构、就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使培训对象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重点加强适合残疾人特点的职业培训,扶持一批民间工艺和民族传统文化技艺传承人。
  2、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对用人单位在岗残疾职工开展提高技能水平的培训。由用人单位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其他各类培训机构,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技能需求,结合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职工技能水平的要求,对新录用残疾职工开展岗前培训或学徒培训,对已在岗残疾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
  3、创业培训
  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残疾人开展提高创业能力的培训。
  依托培训机构,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根据培训对象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创业培训。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提高培训对象的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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